摩托车事故频发 交警提示:谨慎驾驶

  夏天来临,气温上升,路面上行驶的摩托车也多了起来。据统计,目前周村区摩托车拥有量近2万辆。在这支庞大的摩托车大军中,由于一些驾驶人的法律意识淡薄,造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频发。5月份以来,全区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46起,其中酒后驾驶摩托车约占70%;涉及摩托车的事故占交通事故总起数的33%。

  5月7日21时35分许,翟某某未戴安全头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庆淄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三衣路口时,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致翟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5月18日9时55分许,姚某某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沿正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正阳路皇住村路段时,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相撞,致姚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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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引发摩托车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淄博公安交警提示:驾驶摩托车出行前,要带齐驾驶证、行驶证;不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不驾驶无牌照、无行驶证、非法拼装、改装、报废、假牌、套牌、未按期检验的摩托车上路行驶;不飙车竞逐、超速行驶、超员载人;不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驾乘摩托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途经人行横道、学校门口和路口时,要左右瞭望,减速慢行;遇行人、非机动车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要停车让行;夜间驾驶摩托车要合理变换灯光,注意控制车速。(本网讯 孙梓涵报道)